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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实施“四招”抓好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监督工作

时间:2020-03-19 10:54:16

一是依托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接受监督。有重点有目的学习党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和城市管理有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掌握精神实质,为接受法律监督拓宽视野,奠定基础。二是依托我局聘请法律顾问进行法律监督。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对我局来说,其特点是涉及具体的工程建设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把关监督。让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进来,进行实操,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今年以来,进行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讨论1次,各类工作建设合同合法性审查34份,法律问题咨询20起,从源头上把了关,提了醒。三是依托局系统各种会议夜校培训班进行法律监督。局系统召开党组会、办公会,廉政夜校,各种培训会等,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均在会上进行一个时期的法律知识学习。三两句不嫌少,一两个小时不嫌多。做到时时学、事事学、处处学、人人学。今年以来,进行此类学习法律知识12次,约150人参加。四是依托市、区两级法院现场庭审进行旁听接受法律监督。参加现场庭审,是最直接最直观最有效的法律知识学习和监督。根据市法制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我局分别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龙区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建立了适时参加庭审的协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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